货拉拉跳车事件司机妻子发声,请求调查乘客车某某,案件目前进度如何?在法律责任上还有哪些可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从解决问题或者说“救人”的角度:
第一,不要跟政法机关在在舆论上“掰手腕”,于当事人百害而无一利,只会让他白白受更多罪。
第二,家属赶紧想办法找到合适的“中间人”(不一定是律师,或者说很可能不能是律师),搞清楚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很多时候,基层问题的症结点让(没在体制内干过的)人意想不到,尤其是这种看起来有点“反常理”的事情。倒不是要让家属去做什么违纪的事,不涉及到干涉办案,就是需要找到肯跟你说实话不跟你打哈哈的人,一句话就够,你就知道该怎么解决问题。
第三,对我们所有人,以后遇万事一定要冷静冷静再冷静。因为,事情一旦走向不可控的方向,没有什么制度性的护栏可以保护你。
从长期在体制内办事经验的角度看,局面很可能是这样:
第一,当初地方政法机关介入,是因为舆情比较大,不介入不行,对上对外都没法交代。于是,业务上明知最后可能是一锅夹生饭,态度上也得先硬着头皮上。这样的事例,我在某单位做舆情管理的时候见过不少,烫手山芋大多是这么来的。
第二,结果确实是夹生了,现在骑虎难下。于是就要找下的办法。但在办法找好前,只能按兵不动,维持现状。往左动,右边闹;往右动,左边闹。于是就不动了。大多数久拖不决的慢性烫手山芋就是这么来的。
第三,找“下虎”办法的过程,非常需要有人居中协调,平衡各方诉求。这个角色一旦缺位,事情很难解决。很多久拖不决的事情,症结就在于没人愿意或者说没人有能力出来当这个“协调人”。到最后拖出大问题了,上面的压力大了,又可能会出现“快刀斩乱麻”的局面,只求事情尽快有个结论,各方利益都会受损。所以,通过制造舆论压力让上面忍无可忍下令“快刀斩乱麻”,虽然确实是一个出路,但风险不比“拖下去”小,因为“快刀”的结果未必是更好的。
第四,“下虎”办法的核心,是确保各方都不闹。合不合理、满不满意都另说,都不闹,是这个“虎”能下得来的前提。具体到题主这件事,这个“虎”要能下来,首先得逝者一方不闹,另一当事方得也不闹(不能反过来提起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之类的),最后吃了夹生饭的一方(别小看这一方,有些事情明明看起来解决了最后又搞烂了就是因为吃了夹生饭的工作人员咽不下那口气)更不能闹。总之,大家安安静静地共同接受一个结果,这个“虎”才算下来了。所以,需要有“协调人”来做各方的沟通,把各方的利弊谈清楚(远不只是钱),让各方都明白现在就“下虎”是对大家相对都好的办法,再拖下去对谁都不好。
第五,任何一方如果抱持着“我非要把这事儿掰扯明白不可”的心情,这“虎”就下不来。那就只能等着将来某一天“快刀斩乱麻”赌运气吧。
各位尽可以评论我“油腻”,但这就是我这些年做相关工作的真实体会。分享出来,是希望各方都少受苦,事情早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