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刑讯逼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在没有损害自己利益的时候
所有吃瓜都希望我们文明执法
在损害到自己利益的时候
几乎所有受害群众都恨不得我们打死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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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押送嫌疑人指认现场的重装警力
大部分时候并不是去震慑嫌疑人和防逃的
越是手段残忍越是案件复杂涉案范围较广的
出现群众阻碍指认现场的概率越大
出现群众围殴嫌疑人的可能性越高
有时不得不先出动特警来清理现场
国人的评价标准和价值体系,一直不敢恭维!所谓的双标充斥在每一个行业,每一天生活。坦白说,你问我想不想使用暴力,我会说想。
我想使用暴力在每一个强奸杀人放火的十恶不赦之人上,可是我深知我背后有法律约束,有舆论管控,有一波一群的吃瓜群众会蜂拥而至!
十几年前曾经动过手的人,现在基本上都是我们的领导。无论什么时候,动手都会面临着嫌疑人受伤或死亡的风险,还有嫌疑人报复的可能,还有检察机关和纪律部门的介入。
说句不好听一点的,向上爬的方式千千万万种。十几年前有的人一个案子没办,靠溜须拍马权钱交易走上领导岗位的也不少。冒着风险侦破案件的警察,说多说少是要有一点职业道德的。
我知道一群喷子要拿呼格案等等来继续说事,稍微可以比较一下的就是现在公安机关初次出现错误的概率也不比当初少,只是法制负责纠错,检察院负责监督,法院最后定论!各行各业,一辈子不出一次错的概率会有多大?
一个完善的司法保障体系,才是最近十几年来冤假错案逐步降低的最好的保障!我不否认当初因为刑讯逼供导致了不少冤假错案,但是另一方面来说也导致了一些案件得以顺利进行。
如今,即使是当年最爱动手的领导,对我们年轻干警的教诲都是千万不能动手。
在技侦手段用完之后,警察素手无策的时候。
在嫌疑人态度嚣张,口口声声威胁出去要报复报案人的时候。
在已经有部分证据,可就是形不成证据闭合的时候。
在面对着受害人家破人亡,给予你无限信任和期盼的时候。
你该如何选择?
说实话,当前的执法环境下。
即使破不了案也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才是最安全的选项。如大家所愿,现在大部分的民警都是选择了这样一个可以充分保护自己的做法。同时这也是符合依法治国的政策,符合主流群体的发声要求。
这是法治最好的时代
毕竟自己是受害人的时候
案子也不是自己办!
至于最后
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敢说什么冠冕堂皇大话。
我只希望我对得起自己头上的警徽
我只想做一枚认认真真的警察
其他的都交给时间来说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