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女座会因什么喜欢上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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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吸引我的人,通常是两类。一类是有气质,有内涵,有品位的稳重斯文的。爱读书,爱电影,拥有共同话题,且能接住我的梗。另一类,大概是阳光帅气,有点禁欲少年感的。
说明白了,我喜欢干净的男生,不只是身体爱干净,气质也要干净,不要油腻娘炮,不要色欲满满,尤其讨厌爱讲黄段子的男生,把品味恶俗当作幽默,无知且可笑。也讨厌有意识的肢体触碰,感觉这种大概就是不绅士。喜欢男生有少年感,我所理解的少年感,就是单纯,执着,热血少年,没有情海浮沉的风尘感,没有酒场逢场作戏的神演技,没有社会历练的油腔滑调。和他在一起,是少年心态,是干干净净,晨起的一抹光,是清清爽爽,雨后的青草香。两个人没有谁追谁,没有狗血桥段,没有套路满满,就是在一起舒服,像洗热水澡。
在大学,我有幸遇到那个人,也是我至今认为可以共度一生之人。第一次见他,是在开学报到的火车上,他坐在我对面。吸引我的大概就是他穿了件白大衣,在狭窄的火车过道中走来走去。个子,脸小,长腿,这就是第一印象。后来发现竟是同一所大学的,火车上有许多赴江南上大学的人,而他刚好和我一起去个不知名的地方。这感觉,就像是萍水相逢,又不会缘聚缘散。而后,成为朋友,开学那天刚好是我生日,他碰我度过18岁生日。我喜欢王菲的一首歌《流年》,时常在KTV点,林夕的词极好。你在我旁边打过照面,像是九月里的闪电,少见的亮眼。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懂事之后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我不知我哪刻心动,后来想想,那天的白衣服我记得那么清楚,明亮晃眼,也许就在暗沉的车厢那一刻。
表白的那天,狗血的巧克力事件,两个人都笨拙的不会表达自己,彻夜的打着电话。江南小城的11月,仍下着淅淅沥沥的雨,香樟树叶变红,洒满一地。他站在我楼下,撑着伞,从清晨站到中午。后来我下去,他拉着我道歉,我说你要是来道歉就回去。后来,就沿着地下通道往新区湖边走。雨后的湖面起了大雾,恍恍惚惚的看不清人脸。我还记得我穿了件风衣,穿了个系带靴子就出门,在湖边坐了很久,他说了很多,简简单单的表白。而我,一向擅长伤人,说的全是丧气话。明明心里期待了好久,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