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财税[2016]47号文件中规定:对收费公路通行费按照票面金额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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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嘛,写了“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就是临时过渡啦,大家争取在几个月内想想办法。
其实楼里面都是税务工作的专家,大家都知道的。这次营改增,中央、地方,政府、企业是一轮又一轮的拉锯。去年开始,我在事务所工作,每次去见企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等这些最后一批的企业问了又问,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开始。我们那可是从总局拿的消息啊,就我听领导讲过的就有什么11月,1月,2月,4月,5月,7月什么的,总之是推了又推。最后大家也知道,上面怒了,一巴掌拍下来,5月1号全上。
这就来了问题了:
1. 咱们地税局的同志们不收营业税了,这一大块没安排完。虽然我们知道中央给地方多分了增值税,对地税局的安排和计划也早就启动了。可是这5月1号还是太突然了,有些地方的税务局还没回过神来就发现,哟,营业税那么快就没了??赶紧去找补一点!!中央一看这形势马上跑来扑火:《财政部、税务总局: 严禁借“营改增”搞运动式清税、补税》
2. 刚把自己人摁下去,纳税人又来。中国酒店业一直抱怨价格太低,一直找不到涨价的借口,一看来了个税务改革,好么,涨!所以你们懂的,一帮不是外国人就是香港人的运营总监跳起来马上涨价,说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要加上去(拜托编好一点嘛)。接着住客就上网说国家又加税了。这特么不是找死么,财政部长都骂上了,说“给社会主义税制改革抹黑”,最后国务院都抬出来了:《国务院:严禁企业假借营改增之名趁机涨价》
3. 终于死活要上5月1日了。地税局说,哎呀,我仓库还有营业税票怎么办?领导来解释了,4月30号前还可以发,企业还没开的可以用来开。企业说,哎呀,我原来领了那么多营业税发票怎么办?原有营业税发票可使用至6月30日,但要报增值税。
4. 终于开始运行了。我们发现一个问题,以前的增值税有关的发票只有专票和四小票,现在倒好,尼玛五花八门的门票、路票、油票、停车票满天飞。怎么办?给不给抵?难道将来这些票要上金税系统吗?我们那些几个双休日泡汤的在税务机关里工作的干部们都要哭死了。没办法,给过渡,再给大家三个月,统合统合,想想办法。所以大家看,现在都说什么630,731,这种短期的过渡政策还是蛮多的。
其实嘛,我个人觉得吧,中国的营改增不可能有一个特别完善的方案,慢上有慢上的好处,快上有快上的好处,就看上面打补丁的水平如何了。我帮倷讲,为了做证券业的营改增,我们各同事生生把证券业的所有业务内容重新深挖了一遍,真是把业务形态,内容和操作都吃透了。但是我们普遍的感觉是金融业变化那么快,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可能很难追上。
还有,大家不要忘记了,我们36号问的原文是说:“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看到了吗?现在虽然没有营业税了,可是咱们现在还是“试点”哦。大家别忘了,我们现在的增值税除了这些营改增的,原来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颁布)哦,没有《增值税法》(人大立法)。呐,下一步的情况是总结运行一段时间的经验,修修补补,砍砍添添(比如,我个人觉得“兼营”这条就会被删,没什么用),然后在也许2018年两会推上去成为《增值税法》。这样,我们就有《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管所得税,《增值税法》管流转税。这才好歹有点依法治税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