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安庆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是该校学生会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定的组织规范文件,明确学生会作为校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定位,以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学生为宗旨 ,承担促进同学全面发展、维护校规校纪、参与民主管理及保障学生权益等任务 。
该章程实行民主集中制,规定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每1-2年召开一次,闭会期间由选举产生的学生委员会行使职权。2011年9月修订后,下设13个职能部门,涵盖学习科研、文体活动等领域,并设立主席团及秘书长岗位。同时将院级学生会和班委会纳入统一管理体系,形成校、院、班级三级联动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工作原则、监督机制与日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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