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专业「四大力学」的说法是怎么来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正如 @笠道梓 和其他一些答主所说的,“四大力学”源自苏联。
1953年七八月间,高等教育部在青岛召开了综合性大学理科教学研究座谈会,对课程设置作了如下分类[1]:
一、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外国语、体育等。
二、基础课。对物理系学生来说,就是高等数学(包括立体几何、解析几何、微积分、微分方程等)和普通物理学各门课程(力学、分子物理学与热学、电磁学、光学和原子物理学)。这是物理系学生必须扎实掌握的基础课程。
三、专业必修课。苏联物理系教学计划中对四门理论物理课程(即所谓“四大力学”):理论力学、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学、电动力学、量子力学给予了极大的重视,这和苏联物理界重视理论的传统是分不开的。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在学习苏联教学经验时将其中几门解放前大体属于研究生学习范围的理论课程放在大学阶段作为必修重头课,对以后物理系教学质量的提高起了很大的作用。
四、实验课程。包括普通物理实验,无线电实验,近代物理实验(或称“中级物理实验”)。
五、选修课(或“专门化课程”)。如进一步的理论物理课程(高等量子力学、量子场论、广义相对论等),原子核物理、固体物理、高等光学、无线电物理、低温物理等。
六、其他课程。如化学及实验、物理学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