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版权局的作品登记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作品登记和国家版权局的有何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通常情况下,原创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可以起到公示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著作权。
在这一点上,各地的登记没有什么大的效力上的区别。
而且,在作品被不幸侵权时,版权登记证书通常也可以作为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并且可以作为证据证明著作权的归属,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版权登记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通常司法机关以采信版权登记证书上的内容为主。
但并不能说登记了著作权就可以保证不被侵权,并且,著作权登记是自愿登记,版权局在登记过程中仅对作品的权属信息做形式审查,不负责查重,所以登记证书一般对著作权的归属只能起到初步证明的作用,如果被侵权,还需要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