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劲夫“家”暴值得被原谅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不值得。
家暴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值得原谅。
很多人为蒋洗白,说女友涉及欺骗、私生活混乱等等问题。但是我觉得这一切的一切,都不能构成蒋家暴的理由。
从他女友发的照片可以看出,全部都是大面积的淤青,从面部遍布全身。就算是这个女生骗了蒋,蒋非常愤怒。我能想到正常人发泄愤怒的方式,应该是打一耳光然后冷静下来。或者两、三下冷静下来。但是从他女友的伤势来看,这绝对不是“两三下”能解决的。这个施暴过程时间绝对不会太短。
有些人光是听了这个女生的种种传闻,觉得很气愤。但是他们有没有脑补过蒋殴打对方的过程?不觉得可怕吗?
我越来越看不懂这些网友。他们让我觉得,加害者只要做了一件好事就应该被原谅,甚至被赞扬。而被害者做了一件不那么政治正确的事,就应该被打入地狱,万劫不复。
每次都是这样。
刘鑫、薛之谦还有今天的蒋劲夫不都是这个套路吗?开始是新闻爆出,然后紧接着就开始有受害者的黑料被放出。舆论风头转向,最后大波人跑去攻击受害者。
这种戏还没看够?
我没被这些人恶心够,也被这些网友恶心够了。在他们眼里,受害者就必须是圣人,只要有那么一点点的道德瑕疵,就应该万劫不复,遭受的所有都是活该。相反加害者,只要有那么一点点值得被同情的地方,这些墙头草就集体圣母附体,继而开始美化加害者扭曲事实真相。
如果这个女生,真的涉及欺诈,有实锤铁证。该诉讼诉讼,该谴责谴责。我也一点儿不同情她。但这和家暴是两码事,家暴她的人,仍旧应该接受法律的审判和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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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没人看,我多说几句。
当初,张雨绮有家暴传闻的时候,我就不支持。现在蒋劲夫家暴,我一样不赞同。
家暴不分性别,都是错的。先表明立场。
其次,我发现骗取网友好感真的好简单。直接骂女方荡妇完事儿了。都、不、需、要、有、证、据。
直接“知情人”、“夫仔朋友”,发表一些不明确、言语暧昧的信息来带节奏。
证据呢?实锤呢?啥啥都没有。一个个就开始叫嚣“打得好!”
这些人,你们回原始社会吧,真的。法治社会不适合你们。你们和某些闭塞山村里的某些还活在60年代的人一样,中心思想都是“她就是个荡妇,不打不老实,该浸猪笼!明天拉到祠堂族里要审判!”
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不好意思,我初恋就出轨分手的,至今欠我钱没还。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暴力侵害他。不是因为我不恶心他,而是我压根没想过要用暴力这个方式。正常现代人,谁的脑回路会第一个想到用暴力解决问题?反正我不会。更何况我还是女生,应该在舆论中占据主导地位吧?但我还是不会。
素质和底线这种东西,你心态平和的时候具备有什么可贵的?你愤怒、难过、激动还能克制自己,那才叫真的有素质呢。
而且我觉得,当代女性真的很可怜。一个荡妇羞辱相当于给你判了死刑。好像一个女人不够贞洁、给男人戴绿帽子,杀了都不为过。而且,都不需要有证据,说一说,就有大把人相信。什么8p、9p、1080p,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你敢说就有人敢信,都不用你有想象力。
还有一帮女人,在下面喊“对对对!该打,活该打!打死都不为过!”这些人,你家周围有没有裁缝铺?扯上两米布,把脚裹起来吧,一劳永逸。
出轨属于情感纠纷,诈骗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暴力是刑事案件。蒋劲夫,也许生活中是个老实人,也许真的人品不坏,但是有暴力倾向这点,我觉得是坐实了。
如果我遇到一个男孩,他前任出轨还骗婚他,我一定会非常同情这个男生,然后决定以后好好爱他。然后,我看到了,他把对方打的浑身青紫的照片……emmmmmmm,你是个好人,但是,你不爱吃西瓜,我爱吃,我觉得咱俩不太合适,希望你可以遇到更好的女生。
惹不起,我还是躲得起的。
———————一年后的更新
新女友又爆出来他家暴了,事实证明狗改不了吃屎。之前为你们夫仔洗地的各位,你们每个人都是家暴的帮凶。
最近好像家暴频发。昨天宇芽也爆出来被家暴,我记得热评有个人说什么不理解,为什么被打了不马上跑之类的风凉话。
关于这一点,我想说在这种事件中,不去指责施暴者反而去第一时间质疑受害者的人,愚蠢且无知。受害者再软弱再胆小,再被泼什么脏水,都不能成为施暴者使用暴力的理由。法律之所以存在,道义之所以为道义,就是当你不能成为较强的一方,保证作为弱者的你能仍能享有一样权利和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