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语/标准语和方言的关系是怎样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首先要定义“共同语”和方言。百科上的定义是:
首先,“共同语”是民族内部大多数人共同使用的。而“方言”不然。比如说,汉民族共同语是普通话,属于官话。而其它被汉民族使用的语言还有粤语、客家话、吴语、晋语、赣语、闽南语、闽东语等等十几种。普通话(又叫国语或现代标准汉语)是当代汉民族的通用交际语、教育用语、标准书面用语。其它方言则无此地位。
不难看到,这里的“方言”具有以下特征:
1.仅被部分人群使用。(与共同语的族内通用相对)
2.与共同语具有较近的发生学上的关系。(都属于汉藏语系汉语族)
3.使用者与共同语使用者属于同一民族。(与“外语”相对)
因此,众“方言”和“共同语”属于同一语言分类单位的语言,但共同语是广泛使用的(要注意这不一定需官方强制规定,纵使通用语常成为官方用语。如跨国通用的标准阿拉伯语。),而方言仅在一部分人群中通用(通常由地域决定,也有可能是种族,如美国黑人英语)。
从上面的第一特征判断:普通话不是方言;标准英语不是方言(这里的方言指与共同语相对的地方语言,而非 dialect。)
从第二特征判断:壮语不是汉语方言;藏语不是汉语方言(虽有一定关系但太远);韩语不是汉语方言。
上面的第三个特征其实不一定有。反例如东干语,是境外回族使用的官话方言,既非中国又非汉族使用。
通常来讲,汉语“方言”一词有两个意思。一是“地方语言”,和共同语或标准语相对。二是“语言亚种/变体”,和语种相对。前面用的是第一个意思。总有人为“粤语是语言还是方言”争论不休,都是因为搞不清楚“方言”的两个意思,偷换概念。或是不清楚汉语是语族而非语种。
共同语在有官方支持的情况下,可能压迫方言的生存。比如普通话在教育、官方、公共场合的使用挤占了方言的使用,导致方言的使用环境日趋狭窄,仅限于日常环境甚至家庭使用,面临灭绝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