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是加拿大人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吴亦凡当然是加拿大人,判断你是哪国人是要看你的国籍的。
根据相关信息显示,2022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这里面值得关注的地方就是:
吴亦凡其实是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而只有犯罪的外国人才存在独立或者适用驱逐出境的情况。这就很明确了,吴亦凡不是中国国籍。
至于说吴亦凡是加拿大国籍,这点也是很明确的,根据之前警方的通报,吴亦凡是加拿大国籍。
至于说他之前可能同时拥有中国国籍和加拿大国籍,这点是成立的。因为他以前还被黑龙江省鹤岗市网警点名,随后他可能是选择了加拿大国籍,或者是直接被注销了中国国籍。
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实际,领取外国护照,中国护照即作废。而想持外国护照入境,需要前往中国大使馆领馆申请签证。
同时,在实践中也存在某人取得外国籍,然后派出所方面直接取消了他的中国国籍,之后此人以“操作违规”起诉派出所,但是法院认为派出所操作无不恰当之处。
至于说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旁听了宣判。
《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六、 旁听、新闻报道、司法协助、扣留护照等问题
(一)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要求旁听涉外案件的公开审理,应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有关法院应予安排。旁听者应遵守人民法院的法庭规则。
对于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涉外案件,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要求旁听的,如有关国家与我国已签订的领事条约中明确承担有关义务的,应履行义务;未明确承担有关义务的,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主管部门商同级外事部门解决。
(二)主管部门就重大涉外案件发布新闻或者新闻单位对于上述案件进行报道,要从严掌握,应当事先报请省级主管机关审核,征求外事部门的意见。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涉外案件的新闻报道,由主管部门商外交部后定。对于应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案件,应当在按规定通知有关外国驻华使、领馆后,再公开报道。
(三)对与我国订有双边司法协助协定、条约或者我与其共同参加载有司法协助条款的公约的国家,我中央机关和各主管部门应按照协定、条约或者公约的有关规定办理。未签订上述协定或条约、也未共同参加上述公约的,在对等互惠的基础上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四)扣留外国人护照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87〕公发16号),除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明确授权的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无权扣留外国人护照,也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外国人的人身自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明确授权的机关扣留外国人护照,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报批,履行必要的手续,发给本人扣留护照的证明,并把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有关外事办公室应当及时报告外交部。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